受阜新金特莱氟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由辽宁山青水秀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开展《阜新金特莱氟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5吨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要求,向公众公众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项目名称:阜新金特莱氟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5吨医药中间体项目
建设地点:阜新氟化工产业基地化工七路5号,阜新金特莱氟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在1#-3#生产车间利用现有生产设施,并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增加现有医药中间体生产线的产能。
建设规模:本次扩建后可新增产能3-溴-5-氟吡啶2t/a、2-溴-3-氟-5-氯吡啶2t/a、2,5-二氟吡啶3t/a、2-氨基-6-溴吡啶15t/a、2-氯-6-甲基烟酸2t/a、4-异丙基苯乙酸3t/a、3-溴三氟甲氧基苯5t/a、2,6-二氟苯甲酸3t/a、3,5-二氟苯乙酸5t/a、3,5-二溴氟苯5t/a、3-氰基-4-氟苯甲醛10t/a、4-氨基-5-溴-3-硝基苯甲酸甲酯10t/a,共计新增12种医药中间体品种,共计65t/a。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辅助工程依托现有设施。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现有工程生产苯甲酸、苯甲醛、吡啶类、其他(苯环)系列及对溴三氟甲苯系列医药中间体共计458吨/年。
(1)现有工程废气治理措施:
现有工程有组织废气来自于各反应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污水处理站废气,各车间反应废气经废气吸收塔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引风机收集后采用“水喷淋+碱喷淋”综合处理装置,再经过光氧催化进行氧化处理,处理后通过污水处理站排气筒(DA004)排放。危废暂存库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后由排气筒(DA005)排放
(2)现有工程废水治理措施:
现有工程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氟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氟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现有工程固废治理措施:
现有项目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溶剂、釜残、废无机盐及废活性炭等,均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4)现有工程噪声治理措施:
现有工程噪声采取了选用噪声低的设备,产噪设备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阜新金特莱氟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彦
联系电话:1514089161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辽宁山青水秀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电子邮箱125056350@qq.com。


